平行A志愿 平行B志愿 平行C志愿 平行D志愿
专业1 专业1 专业1 专业1
专业2 专业2 专业2 专业2
专业3 专业3 专业3 专业3
专业4 专业4 专业4 专业4
专业5 专业5 专业5 专业5
专业6 专业6 专业6 专业6
愿否服从调剂 愿否服从调剂 愿否服从调剂 愿否服从调剂
第一批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5月中旬
零志愿
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安排在单独设置的一张志愿表上填报。
- 注意1 单独一张表格。
- 注意2 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两所学校选择一所。
- 注意3 填写不被录取,对以后的录取不产生任何影响,其他高校均无法看到这张单独的志愿表。
提前批
艺术体育类
第一志愿学校 专业1 专业2 专业3 专业4 专业5 专业6 愿否服从调剂
第二志愿学校 专业1 专业2 专业3 专业4 专业5 专业6 愿否服从调剂
军校师范类
第一志愿学校 专业1 专业2 专业3 专业4 专业5 专业6 愿否服从调剂
第二志愿学校 专业1 专业2 专业3 专业4 专业5 专业6 愿否服从调剂
此部分供报考艺术类(含外地艺术专科)、体育类考生,以及报考军校(本、专科),航海、免费师范专业、政法、海关、航空飞行等本科院校(专业)考生填写。分
艺术体育类和军校师范类两部分。可填2所学校各6个专业志愿。
此批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可填报4所学校,每所学校6个专业志愿。
考生可填报的上海高校包括: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同济大学、华东师大、华东理工、东华大学、上海财大、上海外大、上海海事、上海理工、华东政法、上海外贸、上海音乐、上海大学、上海师大。
考生可填报的外地高校包括:中国人大、北京理工、北京林大、中国政法、华电北京、中央财大、对外经贸、石油北京、西南财大、中国传媒、北外大、诺丁汉、辽宁工程、哈工程、南京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大、江苏大学、苏州大学、合肥工大、山东大学、郑州大学、武汉理工、武汉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西南交大、西南政法、西南大学、西北工大、 西北农林、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石油华东、东北大学、大连海事、西北大学、兰州大学、中国海洋、江南大学、中央民族、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地大武汉、四川大学、陕西师大、利物浦、山大威海、南京师大、中南财政、华中师大、南昌大学、东北师大、北京二外、北京体育、延边大学、东北林大、安徽大学等。
- 注意1 此部分院校(专业)录取仍按原投档方式进行,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录取第二志愿。
- 注意2 此部分院校(专业)的投档比例仍保持在1:1.2,即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学校对投档学生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退档。军事、公安院校(专业)按政审、面试、体检合格名单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本科院校的投档控制线分别为学校所在本科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 注意3 填报艺术、体育院校(专业)志愿,必须持有该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或参加过该专业考试,成绩符合填报要求,填报方为有效。录取时,将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上线的考生向考生填报的志愿院校一次性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按事先规定的招生章程,将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合成后,依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 注意4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分别按照一本、二本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的资格线要求,向军事公安院校提供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名单;由高校确定体检面试的对象,并通知考生体检面试,只有政审、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才能投档;体检、面试在
高考成绩公布后进行,由招生学校或招生学校指定的单位(市公安局政治部、警备区政治部等)通知考生具体时间和地点。军事公安院校,不参加体检、面试,学校不能录取。提前录取批次的外地军事公安院校在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可以在本科线下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录取经体检、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因此,考生分数没有达到本科控制线,也有可能被提前批军事公安本科院校(专业)录取。
- 注意5 2007年起,国防生全部列入提前批招生,填报国防生志愿的上线考生,由省军区(在上海由上海警备区政治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政审、面试和体检。政审结束后,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审查表》。政审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审和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
- 注意6 被提前批招生院校(专业)录取后,后面的其他院校志愿就自然失效,不能再参与以后各批次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因此,必须注意提前录取中,含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