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高考考试大纲:数学文
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考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要求
《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科)》中的数学科部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国家教育部2002年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数学教学大纲》的必修课与选修Ⅰ的教学内容,作为文史类高考数学科试题的命题范围. 数学科的考试,按照“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的原则,确立以能力立意命题的指导思想,将知识、能力与素质的考查融为一体,全面检测考生的数学素养.数学科考试要发挥数学作为基础学科的作用,既考查中学数学的知识和方法,又考查考生进入高校继续学习的潜能. 一、考试内容的知识要求、能力要求和个性品质要求 1.知识要求 知识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数学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及其中的数学思想和方法.对知识的要求,依次为了解、理解和掌握、灵活和综合运用三个层次.(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及其相关背景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并能(或会)在有关问题中识别它.
(2)理解和掌握: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论认识,能够解释、举例或变形、推断,并能利用知识解决有关问题.
(3)灵活和综合运用:要求系统地掌握知识的内在联系,能运用所列知识分析和解决较为复杂的或综合性的问题. 2.能力要求 能力是指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以及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1)思维能力:会对问题或资料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与概括;会用类比、归纳和演绎进行推理;能合乎逻辑地、准确地进行表述. 数学是一门思维的科学,思维能力是数学学科能力的核心.数学思维能力是以数学知识为素材,通过空间想象、直觉猜想、归纳抽象、符号表示、运算求解、演绎证明和模式构建等诸方面,对客观事物中的空间形式、数量关系和数学模式进行思考和判断,形成和发展性思维,构成数学能力的主体. (2)运算能力: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和目标,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计算. 运算能力是思维能力和运算技能的结合.运算包括对数值的计算、估值和近似计算,对式子的组合变形与分解变形,对几何图形各几何量的计算求解等.运算能力包括分析运算条件、探究运算方向、选择运算公式、确定运算程序一系列过程中的思维能力,也包括在实施运算过程中遇到障碍而调整运算的能力以及实施运算和计算的技能. (3)空间想象能力:能根据条件作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与变换;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空间想象能力是对空间形式的观察、分析、抽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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