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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20分钟面试合格,第二天就开始报到上班。女大学生应聘到一个中专学校当部门秘书。为什么?
学校不跟大学生签正式用工合同。口头承诺的试用三个月合格就给转正,但是试用期满后,又过了三个月部门才出示正式合格鉴定。部门鉴定合格后两个月,却得悉校务委员会把自己划在试用不合格行列?为什么?同样试用到期,单位如果没有履行哪怕是口头承诺,在事业单位,大学生说会等待一段时间,但是在企业,大学生却会立即讨个说法,然后走人。为什么?
在经历一次没有签用工合同带来的危害后,大学生仍然说,自己不会提出,也不争取跟单位签用工合同。为什么?
女大学生晓岩去年毕业,在京城一所小有名气的中专学校当部门秘书还不到一年,日前,她却气愤地辞去了学校部秘职务,并一纸诉状将学校推向了劳动仲裁法庭。
不到20分钟面试合格,第二天就开始上班。大学生应聘到京城一所小有名气的中专学校当部门秘书。为什么?
在学院路某大学,记者见到了愤辞学校部门秘书的女大学生晓岩,她去年就是从这所大学毕业的。她告诉记者,北京某中专学校招部门秘书的消息是从报纸上的中介公司获取的,并找到了相应的中介公司,为此她还付了200多元钱的中介费。“尽管我不明白,学校的一个部门还要招秘书,但是我还是去应聘了,因为我学的专业就是文秘。”另外,最主要的,晓岩知道自己只有大专学历,在人才济济的京城求职自己几乎没什么优势。
8月29日下午,她在与中介公司联系后,直接赶到距离自己学校不算近的那所中专学校进行面试。部主任接待了她,问了几句“懂不懂计算机”之类的问题后,她觉得自己还不错。随后校长也找她谈了几句话,内容都是些家常等。
面试的前后经过只用了不到20分钟时间,她就被宣布面试合格,并告诉说明天就来学校上班。如此快的决定,晓岩说没有感觉特别奇怪,因为她对自己还是比较有信心的。
在面试中,晓岩了解到学校招的部秘的主要职责是自己也不能完全说明白的工作,主要负责学校各个部门,比如工会、人事、财务与部门之间关系以及办公室的日常事务,保证正常的教学活动等。用晓岩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办公室里比较琐碎的事务。后来,晓岩了解到,在她们这一批聘用的人员中,对于人的要求并不是很高,还有年龄已经有40多岁的中年人。而这些人大多数都是学校从中介公司招募的,尽管这些年龄大的干的不是部秘工作。
口头承诺的试用三个月合格转正,但是部门鉴定合格了两个月后,校务委员会那儿却不合格了?为什么?
面试的时候,关于自己的待遇当然是每个人最关心的事,晓岩也不例外。校方口头告诉她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工资700元,转正后工资涨到1000元。另外学校还可以提供每月35元住宿和只需1元钱的午餐。在她离开的前两个月,住宿费用每月降至20元,从今年开始,午餐也开始免费了。
她也小心翼翼地问了与学校签用工合同的事,校方回答说先不签,现在都是一年一签。对于晓岩来说,大学毕业了,有一个在学校的工作,她觉得还算挺好的。因为这是一个能长期干下去的相对稳定的工作,而且她还想利用假期自己再进修再学习,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
8月30日,晓岩开始工作了。三个月后没有人对她做出任何评定。就在她高兴自己终于每月能多拿300元钱的时候,学校也到了期末最忙的时候。
记者看到部主任对她的评价是:部秘工作从初期不太熟练到现在的比较熟练,能认真地完成岗位工作,能比较严格地执行职责,没有出现过脱岗或工作不到位的现象。有时还加班完成部里、学校的工作,通过本部门教师的反映,我本人的意见,认为晓岩在试聘期间的工作表现已达到该部门部秘的要求,同意正式聘用。
这份鉴定的日期,记者看到是的2001年2月9日,从2000年8月30日到鉴定的日期,已经是她工作5个多月了。
晓岩告诉记者,按理来说,应该是去年11月出鉴定,她曾经也提过这事,学校的理由一个是期末学校太忙,等过了这阵子再说;另一个说法是一个一个办太麻烦,等大家都过了一块儿办。
事情就这样被搁置下来,到了今年4月中旬,也就是部门宣布她已经合格了两个月,因为补发的工资迟迟没有下来,在她工作7个月后的半个月,学校只给她发了860多元的工资,而学校对此没有给任何解释。为了弄个明白,晓岩和另外一个发同样工资的女孩找到人事部门找解释时,却突然得悉自己在试用期表现没有达到学校的标准,因此不予转正,而且已经经过校务委员会的讨论。有关人士对她的解释是:“说话太直了,给校长一种不太好的主观印象,没有其他特殊原因。”
同样试用到期,单位如果没有履行哪怕是口头承诺,在事业单位,我会等待一段时间,但是在企业,我会立即讨个说法,然后走人。为什么?
因为与学校涉及到经济问题,晓岩与学校也没有达成和解。日前,她已经向该学校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并已经接到了受理通知书。
记者问她为什么不在试用期三个月后就立即向劳动争议仲裁提出劳动仲裁呢?她说:“我对学校太信任了。”她解释说,事业单位给大学生的感觉尽管收入不会太高,但是稳定,而且又有相应完善的政策法规可以保障大学生的基本权益。所以在试用期满三个月后,尽管她知道学校应该给自己转正,但是时临期末,又赶上上级主管单位对学校进行各方面的评估,考虑到这些因素,自己决定就等一段时间,“我一直相信,学校忙过去后,不仅会补发给我工资,甚至比如一些保险也会给我们上。”经过漫长的几个月等待后,晓岩却在不经意间得悉自己属于试用不合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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